为切实加强沈阳仙子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,2008年5月30日,辽中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仙子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。7月22日,辽中县编办下发《关于成立沈阳市近海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通知》,批准成立沈阳市近海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。该处主要负责沈阳仙子湖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,为县政府直属副科级机构,挂靠县林业局,人员编制5名,经费由县财政全额列支。为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,辽中县森林公安分局在保护区内设立了治安派出所,冷子堡镇、刘二堡镇还分别设立了2个工作站。
沈阳仙子湖市级自然保护区地处辽中县和新民市交界,滩涂面积9万亩,湖面面积4万亩。该保护区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,是我国候鸟迁徙的主要停歇地和觅食地。该管理处的成立,为仙子湖湿地保护和恢复搭建了全新的工作平台,对保护湖区生态环境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积极作用。